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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刑自己選 竊賊掛「我是小偷」牌遊街10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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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3-26 19:38:10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判刑自己選 竊賊掛「我是小偷」牌遊街10天

美國俄亥俄州一名男子因偷竊遭判刑,法官給他兩個選擇,讓他自行決定是要坐牢30天或是掛「我是小偷」遊街示眾10天,最後男子選擇掛牌代替坐牢。

43歲的達文波特(Greg Davenport)在去年12月到當地一間大賣場沃爾瑪(Wal-Mart)偷走一台52吋的電視。法官給了他兩個選擇,一是坐牢30天,二則是掛著「我是小偷,我在沃爾瑪偷東西」牌子10天。

達文波特最後選擇掛牌,自選10天在店門口遊街8小時,而店員每隔1小時會出來巡視,確保他有無確實遵守。即使面對別人的異樣眼光,達文波特也相當坦然,他說:「我偷了東西,就應該得到懲罰。」警察局長理查(Richard Tisone)表示,這個掛牌會讓他們非常尷尬,減少再犯機率。
來自群組: ♨ 秋居 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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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3-27 16:08:51 | 顯示全部樓層
選擇這樣「自我羞辱」式的懲罰不知道他心理是怎麼想的
個人感覺不是很恰當就是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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