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78 / 5278論壇 / 我愛78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立即註冊
 
 
查看: 4596|回復: 3

喝完調酒醉倒 OL竟遭同事撿屍性侵

  [複製鏈接]
發表於 2016-7-19 01:26:37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喝完調酒醉倒 OL竟遭同事撿屍性侵

▲示意圖(圖/攝影者中岑 范姜, flickr CC License)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北市一名OL在男同事的慫恿之下,在酒吧喝下全球最烈酒之稱的「下次不敢點」後,隨即醉得不醒人事,不料,張姓男同事竟趁勢將她帶赴摩鐵性侵,今(18)日被高院判2年徒刑、緩刑5年。

張男邀請女OL到酒吧喝酒,OL找了梁姓閨密一同前來,張男點了2杯「下次不敢點」,慫恿她和梁女試試看,該款調酒用『生命之水』的精餾伏特加調製而成,酒精濃度高達80%。沒想到OL和友人喝下後竟醉得不醒人事,張男隨即打電話叫林姓友人來幫忙,將兩人扛到附近的旅館。

OL表示,她依稀記得自己被搬到床上後,張男對她伸出鹹豬手,但實在是太醉,無法將張男徹底推開。梁女則證稱,她看見張男趴在OL身上,還聽到OL說「不要、我們還是同事,以後還要見面,不可以這樣」等語。

張男於一審辯稱兩人是兩情相悅,最後遭判3年10月徒刑,直至高院開庭時,張男改口坦承撿屍性侵OL,允諾賠償140萬元或原諒,高院考量他已認罪且與OL和解,因此改輕判2年徒刑、緩刑5年,仍可上訴。
來自群組: ♨ 秋居 ♨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6-8-27 21:21:08 | 顯示全部樓層
這類案件.好像越來越多也.我認為應該要增訂.檢屍刑罰.遏止.這類型的犯罪.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6-9-7 19:39:23 | 顯示全部樓層
聽說很多女的都會故意喝醉讓人撿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6-9-8 00:06:05 | 顯示全部樓層
在外面點的飲料最好不離身~或不喝他人拿來的飲料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※ 再次提醒您,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︰
  1.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。
  2. 禁止使用插頭香, 搶頭香, 搶第一, 第一名, NO.1,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。
  3.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。例如: 推......, 頂......,11111111, good, push, thank you, 謝了, 好看, 謝謝大大, 感謝分享, 支持, 再來 等等。
  4.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、引用別人的回覆。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,例如: 3q5ws9dmh。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。
  5.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,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。
※ 違反規則者,抓到輕者積分歸零,嚴重者封鎖IP。
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立即註冊 |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

本版積分規則

舉報|Archiver|廣告洽談|5278 / 5278論壇 / 5278手機A片

GMT+8, 2024-12-5 05:00 , Processed in 0.030146 second(s), 7 queries , MemCached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0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